广东中山女子借车上路练“车技”,遇查车“偷龙转凤”_湾区律师网

广东中山女子借车上路练“车技”,遇查车“偷龙转凤”

2024-01-25 11:27:45  浏览:1039  来源:法治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杨卫源)1月17日,考完科目二后,女子严某为了确保自己的科目三考试顺利过关,借朋友涂某的小轿...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杨卫源)1月17日,考完科目二后,女子严某为了确保自己的科目三考试顺利过关,借朋友涂某的小轿车上路“练车技”,结果遇到广东省中山市坦洲交警大队警员巡逻查车。严某随即从驾驶座下车,绕到副驾驶座,但“偷龙转凤”伎俩被执勤民警发现。

无证驾驶不仅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依旧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1月17日上午9点15分,坦洲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警员巡逻至龙塘路段时,发现对向车道的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小轿车,一名女子快速下车从车后绕到了副驾驶一侧,而副驾驶座则走下一名男子。警员随即前往现场,对车内人员进行核查,确认当时驾驶粤T****R号牌小轿车的是女子严某,而车主则是从副驾驶座下车的涂某。两名警员随后将两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在询问过程中,严某对自己无证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严某交代,因马上要参加科目三考试,于是找到朋友涂某借车,想在考试前练习驾驶技术,以保证考试顺利过关。严某随后驾驶小轿车由坦洲镇科技路前进村党群服务中心出发往坦神北路方向行驶。期间,涂某还在车上作“技术指导”。未料车辆驶至龙塘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交警巡逻,严某于是立即靠边停车,想把车辆交回涂某驾驶,却发现警员已经很快到了车前。

当晚,严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被坦洲交警大队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罚款1500元,并被注销驾驶证申领业务,之前通过的科目一、科目二成绩自动作废,严某如需再次申驾只能重新报考;1月18日,坦洲交警大队依法对涂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一千五百元,并处吊销驾驶证。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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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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