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解决了我们十几年的纠纷!”_湾区律师网

“感谢法院,解决了我们十几年的纠纷!”

2023-07-26 09:36:12  浏览:1076  来源:法治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王念 朱静漪)近日,广东省中山卫宝有限公司(化名)、陈某宁等三人与孙某某的土地权属纠纷案终于有了...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王念 朱静漪)近日,广东省中山卫宝有限公司(化名)、陈某宁等三人与孙某某的土地权属纠纷案终于有了结果。

该案中,中山卫宝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其生产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建筑物的防水工程。2006年,卫宝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取得位于火炬开发区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因该土地上控规调整为绿地,转让方同意以其他土地进行置换。经过竞价,卫宝公司取得了一块面积为2429.5平方米的置换土地。

然而,2021年,孙某某以其为该土地的出资人且实际管理使用,是土地的实际权利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土地为孙某某及陈某宁、陈某连三人共同所有,各占土地份额的三分之一,卫宝公司应当协助办理变更登记。卫宝公司及陈某宁、陈某连则称,孙某某仅是其委托管理、租赁的工作人员,并非土地实际权利人。

事主给法官送锦旗表示感谢通讯员供图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为涉港涉外物权确认纠纷,陈某连为香港居民,陈某宁为美国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案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准据法解决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卫宝公司作为涉案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其权属已经依法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孙某某要求确认涉案土地为其所有,并要求卫宝公司协助办理变更登记的主张缺乏理据,法院不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当事人之间因物权争议,纠纷不断,导致涉案土地长期未能得到有效利用。2023年4月14日,中山中院二审受理本案。案件于5月18日开庭,经合议于次日作出判决。至此,数年纠纷一槌定音。

“感谢法院,解决了我们十几年的纠纷!”近日,多年旅外的华侨陈某宁专程来到法院,向合议庭赠送锦旗,表示中国内地法院审判工作公正高效,速判速决,使多年争议能尽早解决。“这起案件,让我感受到了中山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和速度。作为企业,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下,我们能更加安心、放心地开展业务。”陈某宁表示,今后还打算在中山扩大对氢能氢气等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办厂力度,并以自身的经历,积极带动华侨群体回国投资创业。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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