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2500元  俩小伙子出租银行卡获刑_湾区律师网

月租2500元  俩小伙子出租银行卡获刑

2023-05-15 09:24:51  浏览:1155  来源:法治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易海艳 袁静)出售或者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就能轻松获取高额报酬?这种轻松赚钱的事情你心动...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易海艳 袁静)出售或者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就能轻松获取高额报酬?这种轻松赚钱的事情你心动了吗?你以为发现了“暴富经”,殊不知已陷入犯罪的泥潭。

被告人朱某业为牟取私利,将其名下3张银行卡及关联手机卡,以每张银行卡每月租金2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租给犯罪分子。一个月后,朱某业和朋友朱某聪经商议,由朱某聪办理两张银行卡并绑定手机卡,朱某业将银行卡出租给犯罪分子,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提供帮助。

截至案发,朱某业出租的三张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达37.7万人民币,朱某聪出租的其中一张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达860万人民币。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业、朱某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依旧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业、朱某聪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和一年,均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天上不会掉馅饼,你以为的“暴富经”,很有可能让你吃上牢饭。本案被告人均系00后小伙,正值朝气蓬勃的年纪,因贪图小利,意图赚快钱而将自己名下的电话卡和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类犯罪,甚至沦为犯罪分子的“掮客”,帮助其寻找“卡源”,成为幕后“帮凶”。

广大群众在生活中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买卖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涉嫌“帮信罪”,最终沦为“工具人”。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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