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效力级别:法律
发布日期:
时效性:
实施日期:
字号 小 中 大为了惩治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犯罪,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五、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六、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失效日期:199710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后的保险待遇的规定(摘录)_全文
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后的保险待遇的规定(摘录) 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后的保险待遇的规定(摘录)中共中央中共...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央管理的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通知_全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央管理的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央管理的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_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共中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西藏特殊津贴标准问题的批复_全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西藏特殊津贴标准问题的批复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西藏特殊津贴标准问题的批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_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团中央《关于各级团委领导干部年龄问题的意见》_全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团中央《关于各级团委领导干部年龄问题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团中央《关于各级团委领导干部年龄问题的意见》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