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购买的宝马越野车会发生自燃。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莒南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
□ 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 本报记者 张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 记者赵婕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以“美好...
【】 原本用于便捷服务的扫码点餐开始“变味”,部分商家为了运营公众号、扩大流量宣传面等目的,强制消费者扫码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繁...
2022年5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著作权侵权刑事案件,被告人熊某、李某、黄某、张某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三年的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的罚金。至此,这起曾在2020年就被中宣部等四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诉卖家欺诈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上海某公司退还货款,三倍赔偿张某某共计6839.52元,支付检测费用300元,张某某退还上海某公司案涉产品。
“爱豆”翻唱、翻跳热门歌曲受到粉丝追捧,然而却可能涉及侵权。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依法判决某“爱豆”所属公司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损失及合理费用5.5万元。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社交平台也具有了公共空间的属性,抖音是一款深受大众喜爱的网络短视频APP,很多人喜欢在该平台上分享自己日常生活的喜怒哀乐。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在抖音上发生的名誉权纠纷案。
刘飞与灵通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将试用期延长三个月。延长三个月届满后,灵通公司以刘飞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刘飞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灵通公司应支付刘飞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三万元。灵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灵通公司支付刘飞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三万元。
在地摊上购买假冒的“vivo”手机配件进行售卖,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商标权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