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的搜索结果,共2116条

戴为军诉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主张该调岗调薪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为赚钱隐瞒女方病情“撮合”婚姻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为原告马某追回损失11.8万元。   原告马某因儿子一直没有对象,急于帮儿子找个媳妇成...

非法持有枪支 男子被判拘役六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以被告人邹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灵活变通善意执行,22亩土地终返还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吴娟欢)近日,广车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执行方式,圆满执结一起土地返还执行案件。2022年9月19...

·细化规则维护秩序 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 本报记者 张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

江苏省高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南通市粮棉原种场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品种权被授予后,品种权人依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张在植物新品种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未经申请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有关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费、品种类型和价值、实施者的经营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

邹某蕾诉高某某、孙某、陈某法定继承纠纷案

离婚中,作为继父母的一方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明确表示不继续抚养的,应视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自此协议解除。继父母去世时,已经解除关系的继子女以符合继承法中规定的“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形为由,主张对继父母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盐城市天孜食品有限公司诉盐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案

在供水合同关系中,供水方自来水公司承担的安装、更换、维修水表以及供水等义务是一种公共服务。用水方系被动接受水表和计量结果。水表更换前后,在用水方生产量基本不变且无管道跑水故障的情况下,水表显示用于生产的用水量却大幅增加,有悖常理。由此引发争议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证明原则和日常经验法则,对案件事实作出综合判断并公平合理地确定计算方法和损失数额。

唐学富、庞华与合肥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瑕疵担保责任纠纷案

买卖尚处于租赁期间的房屋,出卖人应当告知买受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但承租人的履约能力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不属于出卖人先合同义务,买受人应自行审查与承担。租赁期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租金自产权变更之日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在产权变更后,因租金难以收取,以出卖人有缔约过失、交付房屋存在瑕疵为由,要求出卖人承担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周星驰诉中建荣真无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

一、在涉外人格权侵权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援引相同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该民事关系的准据法做出了一致的选择。 二、当姓名权和肖像权具有商业化使用权能时,当事人仅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据进行主张,该人格权的精神利益和财产价值可一并予以保护,包括属于合理开支的律师费在内均应纳入人格权的损害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