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1月1日起施行
推动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孤岛
2020年11月27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作了全过程规范,进而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带动社会数据汇聚融通。通过统筹规划全省数字化基础设施,推动公用事业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各类数据共享开放,着力打破长期以来存在的“数据烟囱”“数据孤岛”等问题,为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基础性条件。
《条例》紧紧抓住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围绕发展和引进大数据产品、技术服务,支持企业开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培育大数据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方面作了规范,有助于加强产学研结合,强化大数据产业研发、投资、孵化一体化发展,引进培育骨干企业,优化产业布局,逐步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体系。
《条例》结合吉林省实际,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基础数据资源的处理,推动农业资源要素共享,加强大数据在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大数据技术在服务业的广泛应用,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等领域加强大数据应用和研究,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
《条例》注重体现民法典、网络安全法和正在制定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精神,规定了建立和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保障数据安全。
《条例》还规范了数据采集的范围,并设定了告知被收集人并征得同意的义务,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张淑秋 刘中全 高峰 尚鹏飞)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