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5月起施行_湾区律师网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5月起施行

2022-07-03 17:19:08  浏览:1351  来源:法治网
原标题:上海出台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乘驾电动自行车均须戴头盔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不...

原标题:上海出台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乘驾电动自行车均须戴头盔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不管是驾驶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都要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夜间应当开启照明装置,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驾驶非机动车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装置,不得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

《条例》明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时,应当驾驶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新模式,牵头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了快递、外卖非机动车监管平台,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将车辆、驾驶人等信息全量接入,并依托平台加强对快递、外卖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同时,将通过相关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联通、骑手违法信息及时推送,不断提升平台使用的便捷性及服务能力,方便骑手线上办理违法处理等交管业务。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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