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秦类物质和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将纳入管制_湾区律师网

尼秦类物质和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将纳入管制

2025-08-18 23:24:48  浏览:19  来源:网络
&emsp;&emsp;国家禁毒办1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将尼秦类物质和三氟乙咪酯等1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

  国家禁毒办1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将尼秦类物质和三氟乙咪酯等1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将尼秦类物质和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纳入管制,加强监管和打击,严防滥用蔓延。

  为积极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带来的现实危害和潜在风险,国家禁毒办建立了完备的毒品滥用监测体系和健全的物质列管法律制度。自2024年7月列管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以来,国家禁毒办通过毒品滥用监测发现,去年按品种列管的尼秦类和咪脂类物质又出现新的替代品,并在国内发生滥用危害。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单叶骅介绍,经充分论证、评估和严格审批,国家禁毒办决定将尼秦类物质和1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纳入管制。特别是此次整类列管尼秦类物质,是继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后在全球又一次监管创新,对遏制此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新精神活性物质管控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难题和共同挑战,仅靠一国之力难以解决,需要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厉行禁毒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整类列管、快速增列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中国特色毒品治理之路的具体实践,我们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积极应对这一国际难题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单叶骅说。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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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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