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贯彻实施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据了解,爱国主义教育法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职责任务、实施和保障措施等,以立法的形式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确立、强调、规范、引导,进一步把对群众的号召倡导上升为公民的法定义务,把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部署固化为法定的职责。
爱国主义教育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工作中要注重把握鲜明政治导向、坚定文化自信、遵循爱国主义教育规律。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在青少年、基础在学校教育,既要注重教育引导,又要注重实践养成,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为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