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教育部制定《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是第一部规范信息技术产品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专门规章,初步构建了相关管理制度。
《规定》聚焦基础软件、语言文字智能处理软件、数字和网络出版物三大类信息技术产品,明确信息技术产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序良俗;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规定》分别规定了不同类别信息技术产品应当遵守的规范标准。同时,要求相关产品应当为用户提供语言文字信息提示、意见反馈等功能,强调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少年儿童的产品应当照顾其特殊需求。
《规定》明确了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责,强调加强工作统筹和部门协同,提升管理效能。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