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印发_湾区律师网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印发

2022-11-30 10:08:08  浏览:1286  来源:法治网
  近日,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要求明确实施范围、完善管理体制、强化供餐管理、严格...

  近日,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要求明确实施范围、完善管理体制、强化供餐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等。

  全国农村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10多年来,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在供餐形式上,原则上应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暂时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选择加餐或课间餐。实施办法还要求各地各校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等。

  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实施办法提出,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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