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是继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后,银保监会发布的又一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相关规定。
《通知》共15条,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主要选择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较为规范的公司参与;二是明确保险公司可向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等;三是规范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四是明确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管要求;五是对银保信公司建设维护银保行业信息平台等提出要求。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五部门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