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部门发文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_湾区律师网

教育部等部门发文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2022-11-15 09:18:37  浏览:1446  来源:法治网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要求。

  《实施办法》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在资金使用方面,要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并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有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的;设立“小金库”,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堂违规承包,大宗食品、食材采购程序不合规合法的;存在严重浪费现象,造成不良影响这六种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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