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表决通过_湾区律师网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表决通过

2022-09-03 20:32:08  浏览:1264  来源:法治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颁布施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为全面体现“四个最严”的要求,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中增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在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确保严格实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增加“储存、运输”农产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对规范有关部门的履职行为、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等作出规定,明确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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