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规范边防部队海上船舶管理权_湾区律师网

浙江立法规范边防部队海上船舶管理权

2022-08-31 00:26:38  浏览:1269  来源:法律资讯网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1月29日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首次对出海旅游人员、船舶租借、建造、修理信息报备,以及小...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1月29日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首次对出海旅游人员、船舶租借、建造、修理信息报备,以及小型船舶管理进行明确,并第一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对公安边防部门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职责予以明确和规范。新条例将于明年元旦正式施行。

    据浙江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法制处处长张一龙介绍,此次新条例的修订,是为了顺应浙江海洋经济发展需求,有利于发挥公安边防部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浙江沿海地区和海上治安秩序。

    新条例明确了公安边防部门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职责为:实施出海边防证件管理,开展边防巡查,预防、制止、侦查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等,同时赋予公安边防部门对海上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权,要求公安边防部门发现有违反海洋环境、矿产资源保护、渔业捕捞、海域使用、海上交通管理、海关监管等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除对公安边防部门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职责进行明确之外,新条例还推出了多项便民服务条款,规定从事远洋渔业生产、国际客货运输、国内固定航线客运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船舶免于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客船(渡船)上的旅客和出海旅游、休闲的人员,免于办理《出海船民证》;客轮、渡船和海事部门实行定期签证的非渔业船舶,免于办理边防签证。同时,取消了出海边防证件年审制度,简化了办证程序,将办证期限从原来的15日缩短至3日,并取消了办证收费;延长了临时《出海船民证》期限,由原来的1年延长至4年。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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