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获人大通过_湾区律师网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获人大通过

2022-08-31 00:26:39  浏览:1352  来源:法律资讯网
历经十年,《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最终于2012年11月29日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自治区人...
    历经十年,《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最终于2012年11月29日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在12月4日学习宣传该条例的座谈会上说,制定过程比较漫长,期间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行完善,最终以地方法规形式将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下来,必将对内蒙古依法治区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陶建说,该条例的出台,使得法制宣传教育有了刚性的要求,上升到了法的高度。法律一经确立,就需要执法守法,各部门、各系统包括个人都要守法,要按照法律规定把本部门、本系统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相关部门则要加大执法力度,要检查一下地方政府有没有把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规划,法律宣传教育经费立没立入财政预算,要看一看企业有没有把法律宣传经费打入成本。

    据介绍,该条例共二十五条,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教育对象,确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考试考核制度,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奖惩制度。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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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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