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立法禁止燃放销售孔明灯_湾区律师网

贵阳立法禁止燃放销售孔明灯

2022-08-31 00:26:42  浏览:1285  来源:法律资讯网
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今天审议批准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贵阳市消防条例》。条例规定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等...
    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今天审议批准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贵阳市消防条例》。条例规定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等无人控制载有明火的飞行器具。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贵阳市消防条例》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其中规定,“燃放孔明灯等无人控制载有明火的飞行器具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法销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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