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群众的投诉举报后,负责举报调查处理的监管部门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予以认定,并向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奖励,食安办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审定并回复。这是近日出台的《南宁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根据办法,群众在遇到13类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拨打有奖举报电话:食用农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私宰肉、病死毒死肉类、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等。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下一篇:个人收藏一般古生物化石可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