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差评,法律不容!_湾区律师网

恶意差评,法律不容!

2024-11-19 16:03:48  浏览:1346  来源:光明网
  网络恶意差评  法律不容,正义必彰  以案示法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平台成为商品交易的重要场所,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新...

  网络恶意差评

  法律不容,正义必彰

  以案示法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平台成为商品交易的重要场所,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法律挑战。2024年8月,某电子商务公司遭遇了网络恶意差评的风波,这一事件不仅影响了公司的商誉,也触及了法律的红线。本文将通过此案,以案释法,探讨网络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维护网络交易的公平正义。

  突然收到大量集中差评,客户反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该公司经过与生产工厂核实,发现这些差评内容与事实不符,明显是有人蓄意抹黑。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真相浮出水面:山东聊城另一电商企业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组织员工朱某某、姚某某等人有计划地购买该公司产品,并在网站上发布恶意差评。

  这一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朱某某、姚某某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法律规定,济南市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此案例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首先,它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任何个体或组织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通过恶意差评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而言,面对网络恶意差评,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企业应及时与消费者沟通,了解差评背后的真实情况,及时提供售后服务,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企业应收集证据,向平台或公安机关举报,坚决抵制恶意差评行为。

  综上所述,此次电子商务公司遭遇的网络恶意差评事件,不仅是一次法律的裁决,更是对网络诚信经营的一次深刻教育。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正义的光芒必将照亮每一个角落。

  网警提醒

  我们呼吁所有消费者,提高法律意识,理性评价,不参与或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公平、诚信、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 责编:刁慈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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