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犯错,凭什么让抢到票的消费者承担后果?”河南郑州大学生杨菲回忆起7月1日晚在某平台抢到周杰伦济南演唱会门票,一小时后却被莫名强制退票的经历,仍感到愤怒。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消费者退票往往需支付票款20%甚至更高的手续费,而平台单方毁约却仅以200元代金券打发消费者。
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某平台此次操作失误不仅是技术漏洞,更揭示出票务平台与消费者之间长期存在的不平等规则——消费者退票需承担高额手续费,而平台单方毁约却仅以小额代金券搪塞。
平台方行为有何不妥之处,是否违法违规?如此“霸王条款”,何时能了?记者对此展开采访。
从狂喜到维权无门
7月1日晚,某平台未经预告放出大量周杰伦济南演唱会门票,多名用户在此时间段内成功购票。杨菲就是其中之一,她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是“狂喜”。
当晚22点23分,杨菲在该平台成功抢到门票并支付票款,收到了确认短信和检票二维码。仅仅一个多小时后,23点44分,她却收到平台强制退票的通知。
“平台在后台直接操作退票,我的账号上却显示是自己主动提交的退票申请。”在杨菲给记者展示的截图里,退票流程为:申请提交之后再由平台审核通过,“我根本就没有提交过任何退票申请,莫名其妙就以个人的名义完成退票的所有流程了”。
7月2日凌晨,该平台演出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此次事件系后台在模拟“二次开售超大流量”压测过程中误操作。作为补偿,平台决定向受影响用户发放200元无门槛演出代金券。
“200元代金券其实等于没赔,想看的根本买不到,相当于没用,而且我听说用了代金券之后容易变‘黑号’,下次抢票更是难上加难。”杨菲说。
面对强制退票,杨菲的维权之路堪称“蜀道难”:在线客服是机器人;电话客服推诿,让等待“24小时回电”;回电后对机票酒店等衍生损失,客服仅表示“可提交截图争取,不保证结果”,并强硬声称“不会有任何变动”。
“平台掌握绝对话语权,消费者总是弱势一方。”杨菲深感无奈。
网上不少消费者对该平台的处理方式也不满意,纷纷喊话平台“靠本事抢的票凭什么说退就退”。然而,消费者的喊话并没有得到平台的公开回应,除去最开始承诺的发放200元无门槛演出代金券之外,该平台此后并无任何表示。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来自四川成都的文女士。她在7月1日晚抢到“回流票”(指首轮售票后退回或改签的票)后也被强制退票。更糟糕的是,她的一位朋友因抢到9月21日的票(即7月1日晚放的票)而退掉了9月19日的票,支付了20%手续费后,却因平台强制退票导致两场皆空。“济南场明明还有二次开售(指演唱会门票在首轮开售之后,官方再次进行门票销售的活动,通常为首次售票后的余票以及退改票),不是没票。”文女士说。
可以要求现金赔偿
经文女士介绍,记者进入名为“周杰伦WQ”的社交群中,发现群内100多名被强制退票的消费者的质疑主要归结为以下四点:
赔偿方案有失公允。根据销售条款,若消费者选择主动退票,须支付20%的手续费,该手续费为现金支付,低至几百元高至近千元,但某平台退票支付的赔偿方案仅为200元代金券,明显有违合同公允。
“操作失误”能否成为平台任意退票的理由。平台在公告中以“工作人员误操作”为由退票,可是消费者无法分辨是员工错误操作还是正常回流票的释出,如此一来,平台便可随时撤回已售门票,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此类先例存在,用户购买的门票将随时面临被无端退回的风险。
明明有票却强制退票。官方声明称本次流出门票源自首轮退票,意味着平台手中确有足够票源,且7月1日购买的票价与后续二次开售无异,却仍被强制退票,这无疑是平台责任和担当的缺失。
后台操控退票流程涉嫌侵权。群内成员反映,平台可在用户未授权、未参与的情况下在后台完成整个退票流程,此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与信息安全。
这并非票务公司首次出现售票异常的情况。
6月28日,鹿晗西安站演唱会门票发售时,某网因技术故障将原定于19:07开放的普通场次误设为优先购票通道,致使普通用户无法参与抢票,共有8128张票受到影响。该网随后发布公告表示补偿这部分消费者97折券一张以及优先权抢票权一次,该行为同样引发消费者不满。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大量消费者表示这一行为有损消费者权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指出,平台以“操作失误”为由撤回门票,依据民法典,可认定为“重大误解”,平台有权撤销合同,但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失,必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进行赔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分析,电子商务平台擅自撤销已售服务,明显违反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台违法,就必须依法赔偿或补偿,不能单方面决定方式和金额”。
对于平台仅提供代金券补偿,受访专家一致认为不合理。
苏号朋分析,赔偿旨在弥补消费者经济损失,现金更为恰当。代金券受限于使用范围、时间和票源情况,可能失去实际价值,无法真正落实赔偿。“消费者有权拒绝代金券,坚持要求现金赔偿。”他建议,若平台拒不改正,消费者可向文旅部门、消协投诉或拨打12345寻求救济;主管部门认定违法的,可予以行政处罚。
规则标准亟须完善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此类事件并非孤例。周杰伦、陈奕迅、五月天等演唱会均发生过平台“强退票”,理由五花八门(误操作、异常订单、重复购票等)。
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看来,背后根源在于票务销售、退票规则不透明,缺乏有效约束,导致平台“肆意妄为”。
“当前,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文旅部、公安部相关通知,监管重点在于打击‘黄牛’倒票,维护市场秩序。涉及平台‘强退票’行为或未纳入文旅部门的行政监管范围。”杨勇说,对比消费者退票的高额成本,平台强退仅赔代金券,显失公平。
对此,杨勇建议,文旅、市场监管、消协等应联动,制定票务市场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明确何种情况(如异常订单)下平台可“强退票”,并将其纳入监管范畴。
“相关部门督促平台企业完善用户协议,依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比如因平台自身原因‘强退票’的,由消协等部门,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细化退票责任,如除向消费者退还购票金额外,按照购票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消费者赔偿损失;相关部门还应监督平台企业制定针对不同情况、性质的购票、退票等用户协议制度,针对不同情形设置不同的退票标准、补偿措施、处罚措施。比如因异常订单等情况‘强退票’的,异常订单数量达到多少可以‘强退票’等。”杨勇说。(法治日报记者 赵丽 实习生 宋昕怡)
[ 责编:刁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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