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晨熙
社会保险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制度,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开展了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
1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实施总体到位、成效明显,对加强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报告具体从法律法规建设、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一方面,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制定社会保险法,此后,国务院及地方人大积极制定并不断完善配套法规规章,逐渐形成以社会保险法为主体,《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为支撑,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为补充,民法典、行政诉讼法、刑法、劳动法等法律在各自调整范围内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的法律体系。
另一方面,制度改革也在全面深化。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持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7个省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24年7月提前完成社保费“统模式”改革任务。
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有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10.6亿人、基本医疗保险13.3亿人、失业保险2.4亿人、工伤保险3亿人、生育保险2.5亿人,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据统计,2012年至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686元提高到3162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由82元提高到214元,失业保险金由707元提高到1814元,工伤保险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864元提高到4051元。
守护社保基金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显示,自2013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社会保险基金全口径预算报告。2021年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2022年公布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使基金监管法治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欺诈骗保、套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也得到严厉打击。国家医疗保障局连续5年开展全覆盖日常检查,2023年共核查80.2万家医药机构,追回医保资金186.5亿元。上线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和国家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关键业务环节实时管控预警,监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加快推进修法工作
修改社会保险法已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此次执法检查的一大特点也是将法律检查与法律修改相结合,广泛收集法律修改意见,为修法工作奠定基础。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持续提高社保工作法治化水平。”报告从立法、普法等多个环节提出了相关建议。
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法修法工作,将“统模式”改革、多层次多支柱社保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积极预防功能、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等经验成熟、实践定型的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完善滞后于改革发展的内容,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过时的法律表述和落后于改革实践的条文进行统一更新。还要完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等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法立法进程,适时启动养老保险立法工作。完善《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尽快制定配套细则,解决伤残津贴和养老金衔接、社会保险费补缴、视同缴费等问题。
为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开展社保案件以案释法活动,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高面向毕业生开设社保政策课程讲座。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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