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国垒)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出台《关于防范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的若干措施》,从建立瞒报事故通报制度、创新建立部门间事故信息通报制度等方面提出了防范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的九条措施。
《措施》规定,山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系统本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建立瞒报事故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典型瞒报事故案例。同时,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注重从超限报警、数据异常、断网断线等预警信息中发现涉嫌瞒报事故线索。
《措施》在创新建立部门间事故信息通报制度方面做出了安排,公安、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接到疑似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线索后,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应急部门通报,并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应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信访、卫生健康、消防、海事等九部门间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比对和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原始数据和系统自动生成数据交流共享。
来源:《工人日报》(2024年11月01日 04版)
[ 责编:刁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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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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