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涉老纠纷数量和类型增多 需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_湾区律师网

北京三中院:涉老纠纷数量和类型增多 需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

2024-10-12 16:04:12  浏览:840  来源:光明网
  中新网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陈杭)自2020年以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1428件。从老人上诉案件分别占各类...

  中新网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陈杭)自2020年以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1428件。从老人上诉案件分别占各类案件总量的比例看,合同纠纷类案件比例最大,为34.48%,监护权纠纷案件比例最小,为0.19%。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速度的加剧,涉老纠纷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多,老年人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尚需完善。

  图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老有所养 安享晚年”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北京三中院供图

  这是记者9日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老有所养 安享晚年”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的。

  出现新类型赡养老人案件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薛强表示,“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是指与赡养、扶助、保护老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集中在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监护权纠纷、合同纠纷(主要为赠与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通过对相关案件的梳理发现,北京三中院审理的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老人整体法律意识增强,维权案件类型丰富。老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权利诉求更加广泛,维权案件类型丰富。除了传统赡养、继承、分家析产案件外,老人主动作为其赡养事务的安排者、通过赠与、房屋买卖等方式指定扶养人而引发纠纷的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类型赡养老人案件,如“老养老”“低保养低保”、精神赡养、居住权等引发的纠纷。

  二是家庭重大财产利益与情感交织,调解难度大。此类案件因涉及老年人权益,与家庭纠纷密切相关,往往也与分家、继承关系相互影响,常与经济、情感、责任分配等因素相关。

  三是当事人证据意识薄弱,案件事实查明难度大。此类纠纷常与家庭生活事项杂糅,与赡养行为、日常消费、大额借贷、家庭结构变化如子女去世、老人再婚等紧密相连。

  家事案件审判全程柔性调解

  北京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荆表示,北京三中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打造家事审判“和”品牌。建立家事案件审判全程柔性调解、心理疏导贯彻始终的良性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力度,涉赡养纠纷案件调撤率达到了11.07%。家事审判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避免当事人“打赢官司”,“输掉亲情”,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针对老年人维权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北京三中院随时跟进研究、提出对策。以精神赡养纠纷为例,北京三中院建立了“督促履行告知义务”工作机制,以向子女发送督促履行告知书的形式,督促子女自觉履行精神赡养义务。同时,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老人了解子女履行精神赡养的情况。(完)

[ 责编:孙满桃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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