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起实施校园保安服务新标准_湾区律师网

北京10月起实施校园保安服务新标准

2024-10-12 16:04:15  浏览:1005  来源:光明网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人身安全,北京警方修订出台2024版《保安服务规范中...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人身安全,北京警方修订出台2024版《保安服务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北京市地方标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26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校园保安服务新标准在突发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相比旧版,新标准在校园保安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装备配备要求、保安服务要求等方面更加翔实。例如,保安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非因工作需要,不应进入学校教学区域和非勤务区域,不应出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不应探听、议论、泄露师生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保安服务公司应对保安员进行常态化心理健康监控,对在岗保安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心理测试等。

  在技能要求方面,新标准提出,保安员应接受不低于16学时的保安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且每年应接受不低于16学时的在岗培训。

  在保安服务和相关情况的应急处置方面,新标准规定,高峰勤务时段做到最大程度配置执勤人员和备勤力量,每个校园出入口最低保安员人数应不少于2人,巡逻服务每班保安员也应不少于2人;门卫、巡逻和安防监控室均实行24小时上岗。

  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保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北京保安协会副会长刘炜介绍,目前北京全市共有保安服务公司600余家,注册保安员近30万人,其中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员约2.5万人。

[ 责编:孙满桃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