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9月30日电 (李隽 旺姆)30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厅会同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等多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弃儿童回归家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青海省推动国内家庭收养残疾孤弃儿童相关保障支持服务政策,为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创造有利条件。
据悉,青海省着眼于让被收养残疾孤弃儿童得到更好的养育,提出继续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残疾孤弃儿童依法被收养后,18周岁之前均可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收养人按照程序申请享受基本生活补贴。
为切实减轻收养家庭医疗负担,《通知》提出延续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被收养人继续享受卫生医疗机构就诊服务、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等待遇,并继续纳入民政部门实施的“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给予保障。
青海省着眼于有效保障被收养残疾孤弃儿童接受教育权益,提出纳入教育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按规定享受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被收养人年满18周岁,仍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享受民政部门实施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政策。
此外,《通知》明确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送养人与收养人可以采取双方都认可的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被收养人养育、教育、康复、医疗等情况。对收养人侵害被收养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确保了被收养残疾孤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完)
[ 责编:刁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