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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快递包装更绿更安全

2024-01-31 15:28:44  浏览:878  来源:法治网
□ 法治时评□ 林楠特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5项快递业国家标准。其中,《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是首...

□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5项快递业国家标准。其中,《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是首部关于快递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快递包装。

近年来,人们对快递需求不断增长,快递包装的使用量直线上升。在包装材料种类日益增多的当下,如何保证快递包装材料的安全,避免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是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从现实看,目前市场上快递包装材料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快递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就在最近,某快递公司因连续两年使用重金属总量严重超标的集装袋,被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约谈。这些情况表明规范快递包装必要而迫切。

由于快递包装种类繁多,因此这一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十分重要。为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近年来,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此次,监管部门制定《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针对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及复合材料类快递包装产品,细化了有关标准,如提出了铅、汞、镉、铬等重金属总体限量要求和单独限量要求,规定了一些特定物质限量要求,并明确了试验方法等。这都有助于通过标准化来规范快递包装的生产和使用,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让快递包装更绿色、更安全。

当前,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快递。确保快递包装安全、环保,既有赖于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与绿色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快递包装标准体系;也有赖于相关企业切实增强绿色发展意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推动有关标准和规范得到有力执行,助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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