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联合国12月7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7日在安理会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公开辩论会上发言,呼吁国际社会合力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张军说,当前,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联动性、犯罪手段的复杂性、专业性不断演进,与恐怖主义相互交织,危害和外溢影响不断扩大。国际社会要高度重视,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加强团结协作,合力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维护共同安全。他强调以下四点:
第一,发挥专业机构主体作用。各国要继续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为依托,强化打击跨国犯罪国际合作。希望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罪办)、国际刑警组织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并同联合国反恐办公室、安理会反恐委员会加强合作,为会员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提供支持。安理会要发挥自身作用,统筹应对恐怖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勾连,避免二者合流并相互渗透,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
第二,加强国家之间的执法司法合作。除多边平台外,各国要在双边框架下,就打击跨国犯罪的个案加强协作,通过分享证据和情报、提供引渡和司法协助、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等方式,让犯罪分子和犯罪资产无处遁形。有关国家应对别国打击犯罪的司法合作请求作出积极回应,不应以种种借口,使其国土成为犯罪分子的“避风港”。
第三,加强对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的支持。联合国及其相关机构、国际合作伙伴应在尊重会员国自主权的基础上,帮助会员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加强边防、海关、缉毒、司法等方面执法能力建设,为发展中国家培训更多执法人员,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第四,从自身做起,切断跨国犯罪的链条。跨国有组织犯罪不符合任何国家利益,每个国家都要切实承担起打击跨国犯罪的应尽责任和义务。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搞双重标准,也不能只认为别人有问题,看不到自己的责任。有的国家自身毒品、枪支暴力、人口贩运问题成堆,不去认真反思、铲除根源,却罔顾事实对别国污蔑抹黑,这不是负责任、建设性的态度,也无助于解决问题。
张军表示,中方一直是《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重要参与方、忠实践行者和积极贡献者,坚决有力打击一切有组织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击电信诈骗等跨国合作。中国同联合国毒罪办、国际刑警组织等加强交流合作,在金砖、上海合作组织等框架下同地区国家就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开展合作,不断取得积极成果。中方将继续积极落实全球安全倡议,同各方携手,有效应对复杂交织的安全挑战,努力实现世界持久和平。(完)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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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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