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行业监管行政法规审议通过——
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坚守小额便民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会议指出,非银行支付行业发展对于活跃交易、繁荣市场有着重要作用,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要引导支付机构牢固树立“支付为民”理念,坚守小额、便民宗旨,专注主业、提升服务,更好满足用户支付结算需求。
专家普遍认为,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将有助于加强和提升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推动非银行支付市场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实现稳健发展。
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机构快速发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支付清算行业总量指标显示,2022年全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移动支付业务规模为10046.84亿笔,交易总量为348.06万亿元。
“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形成了广泛覆盖、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4000多家商业银行、18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效满足了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支付需求。我国个人银行账户拥有率已超过95%,高于中高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移动支付普及率达到86%,居全球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此前表示。
“随着支付市场不断发展,支付产业已经成为金融、商业双重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市场亟需适应目前行业发展的监管条例出台。”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指出。
业内人士表示,《条例》有利于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健康发展。“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非银行支付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部分机构违规经营、泄露用户信息、挪用备付金等事件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防范业务异化、资金挪用、数据泄露等风险,严防利用支付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董希淼认为,我国非银行支付市场发展有多个显著特征:一是用户群体广泛,交易规模庞大;二是业务跨界扩张,部分大型支付机构建立起覆盖线上与线下、金融与非金融的生态体系;三是支付服务下沉,普惠属性更为突出。因此,制定行政法规,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规范与引导,十分重要且紧迫。
王蓬博认为,有两方面信息值得关注:一方面,会议指出要“坚守小额、便民宗旨”,这意味着未来非银行支付机构最适用的场景仍是小额高频的便民支付;另一方面,会议指出要“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这也意味着支付牌照的价值将进一步提升。(记者 马春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