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30日在北京对记者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中央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已经走过八年历程,目前阶段性目标已经顺利完成。
据介绍,中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机制逐步健全。2018年至2022年,全国各地相继制定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中涉及的线索筛查、鉴定评估、磋商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共459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全面稳步推进。
官方统计显示,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700余件,涉及赔偿金额近12亿元人民币,推动修复土壤超过120万立方米、林地360万平方米、农田160万平方米、地表水体4700万立方米、地下水1.3万立方米、湿地80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45万吨。
“生态环境保护损害赔偿工作连续三年纳入中央对于省级党委和政府的考核,就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赵柯说,所有的省份都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了地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还有一些省份纳入了省级生态环境督察的范围,有24个省纳入了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范围。
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873项;累计依法备案地方标准352项。现行固定源、移动源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达到56项、20项;有效的标准中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65项。水、气、声、辐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不断完善,支撑排污许可等重大改革的标准体系创立发展。
赵柯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地方党政的主体责任,继续开展案例实践,积极推动将改革成果纳入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完)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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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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