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10月1日施行_湾区律师网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10月1日施行

2023-09-14 11:13:07  浏览:858  来源:法治网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杜海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4号),将于20...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杜海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4号),将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包括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50条。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进一步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开展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完善粮食标准体系、强化全链条粮食质量安全管控、构建多层次检验监测体系等四方面工作,着力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 人民日报 》( 2023年09月14日 03 版)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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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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