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8日讯 记者赵晨熙 粮食安全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解决好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8月28日,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市场供应充足、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能力不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体系方面,通过推动制修订土地管理法、种子法、黑土地保护法、反食品浪费法,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定农田水利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印发实施“十四五”系列规划方案,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为调动地方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健全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努力保障农民“种粮卖得出”。同时,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有效保障全国粮食市场供应,不断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
报告介绍,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22年粮食产量13731亿斤,粮食单产每亩386.8公斤,较5年前分别提升了498亿斤、13公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达486.1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的粮食安全线。
报告同样列出了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包括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粮食供求紧平衡态势长期存在、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偏紧、科技创新能力依然存在短板、比较效益低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等。
报告提出,下一步,要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粮食安全法治保障,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要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通过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和流通体系,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减损行动等举措,切实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相关试点工作期限拟再延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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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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