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全国两会精神看落实
□ 本报记者 张晨
踏上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连日来,各地法院对照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审议、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践行司法为民
“期盼全体法官干警在如何为老百姓解决问题上想办法、出实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拿出更实举措,开拓进取,努力提升新时代司法工作水平,不断挖掘新时代司法工作潜能,着力打造新时代清河法院品牌。”3月23日,全国人大代表、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纯净化熔炼车间主任孙宝芳在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民法院宣讲全国两会精神。这是各级法院掀起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热潮的一个缩影。
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出,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2224.1万件。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460.4万件,依法优先保障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购房人合法权益,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在刚刚过去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法发布十件网络消费典型案例,进一步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此前,最高法制定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保护涉网约车、网络购物、新型旅游等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审判,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民生案件无小案。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是处理具体案件,更需要明辨是非、理清黑白,为老百姓崇德向善树起法治标杆。
“过去人们对‘要不要做好事’这件事十分纠结。”在全国人大代表、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会长吴小丽看来,近年来,公平正义越来越得到彰显,大家已经不再担心扶了人之后会吃亏、当被告。
吴小丽表示,人民法院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通过符合法理、情理、道理的判决,通过“小案件”讲清“大道理”,用公正司法呵护道德正气,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让老百姓敢做好事、愿做好事,让助人者觉得更踏实、有保障。
提升审判质效
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如今,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已建成。
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等方面,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不断深入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吴小丽认可跨境网上立案、在线多元解纷等方式,她表示:“人民法院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积极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供诉讼服务,有助于港澳居民及时解决矛盾。”
人民法院以内地与港澳司法协助这一“小切口”,切实做好服务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大文章”。
“审判质效就是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说,“全省法院要扎实奋战3年,实现审判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以审判质效综合提升的实际成效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如何针对影响和制约审判质效的“痛点”“堵点”“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广东高院赴各地深入调研,两个月内先后召开了10余场座谈会,问计于基层,问策于一线,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各地案件数量和类型特点,明确不搞“一刀切”式的目标,构建了“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评价目标体系。
“提升审判质效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把握其中的辩证关系?”张海波说,把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诉源治理和立案登记制的关系、服判息诉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关系、司法裁判稳定性与审判监督职能的关系、司法办案和业务指导的关系,实现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整体提升。
激发创新活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统计显示,人民法院5年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同比增长221.1%。
数据的背后,是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海南法院强化“南繁硅谷”司法保障,陕西法院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甘肃法院设立种子法庭,守护“农业芯片”。天津、江西等法院完善司法措施,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基本形成。
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出,人民法院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店大欺客”行为。规范直播带货、付费点播等新业态新模式,保护创新经营,惩处非法逐利。浙江温州法院积极探索数据资源专业审判机制。北京、天津、上海法院对盗播北京冬奥会、世界杯等行为及时作出禁令,促进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种衍民表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激励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
接续奋斗,开拓创新,人民法院不断推出司法新举措,为创新发展注入了法治能量。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进一步筑牢美丽中国建设法治根基 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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