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在庙滩镇回流湾码头开展鱼苗集中放流活动。
此前,冯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北河谷城段渔业生态环境。谷城检察院依法对三名被告人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谷城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三名被告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判决三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共同在谷城北河段放流规定种类和数量的成鱼95.2千克、鱼苗347500尾并共同承担专家咨询费3000元。三人积极购买规定数量成鱼和鱼苗,在法院等单位见证下,在汉江谷城河段集中放流。
王洪 丁俐 李杰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等额置换促金融案件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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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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