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杰翔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_湾区律师网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杰翔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3-01-16 10:45:38  浏览:1121  来源:光明网
  人民网北京1月13日电(李楠楠、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涉嫌受贿一...

  人民网北京1月13日电(李楠楠、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杰翔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杰翔,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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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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