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张昊 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署名文章,提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明确要求。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要通过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宪法原则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检察工作中深化公民权利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机关之宪法定位规约了检察权行使方式和检察制度的变革路径,检察权行使方式和检察制度的变革丰富了法律监督的内涵进而强化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与会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署名文章精神谈认识体悟、讲工作考虑,立足检察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署名文章,全面回顾了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总结了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明确要求。要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履职实际,深刻领会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深刻体悟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在检察监督办案过程中把依宪治国的要求落得更实、更细、更好,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深化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七个必须坚持”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的全链条各环节,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促进依宪治国。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宪法实施,依宪依法以“我管”促进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监管,促进溯源治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最高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