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会同辽宁省营口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储粮储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索学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索学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将应由本人支付的吃饭、打麻将等活动费用交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违反履职待遇规定、超标准居住干部交流住房;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使用他人账户开展期货业务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中央储备粮轮换购销、政策性粮销售拍卖、粮食调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方式借用资金给民营企业进行期货经营,部分经营利润由索学君用于个人花销,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索学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索学君开除党籍、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索学君简历
索学君,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黑龙江宾县人,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9月起,历任中储粮哈尔滨(黑龙江)分公司职员、仓储管理处副处长、购销计划处副处长、计划信息处处长、牡丹江直属库党委书记、主任、鸡西直属库主任、黑龙江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年7月,任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4年10月,任中储粮集团公司购销计划部副部长;
2017年7月,任中储粮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2017年11月,任中储粮兰州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9年4月,任中储粮储运公司(原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20年7月,离岗退养;
2022年6月,被采取留置措施。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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