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年底将至,快递业务量增多,与快递有关的个人隐私问题引发人们关注。据媒体报道,前不久,国家邮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邮件快件隐私面单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确保年底前实现邮件快件隐私面单应用基本覆盖目标。
隐私面单是指通过技术处理,使收件人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不完全显示的快递面单。近年来,随着电商物流业快速发展,因快递面单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快递面单甚至被明码标价批量售卖。为有效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部分快递企业自2017年起就尝试推出隐私面单,但由于缺乏统一行业标准、上下游数据未打通、社会认知度不高等,隐私面单并没有被大面积推广开来。
今年3月,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实施了为期半年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隐私面单推广工作全面铺开。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加快相关标准制定工作,目前《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行业标准以及《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标准规范已经或将陆续制定出台,这为隐私面单的推广提供了细致、明确、可操作的依据。
作为一种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技术手段,隐私面单能够有效阻断不法分子利用寄递用户个人信息实施违法犯罪,相当于给快递面单加了一层科技“防护罩”。此次《通知》要求年底前实现邮件快件隐私面单应用基本覆盖目标,既是对专项行动成果的巩固深化,也是依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快递行业建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机制。
当然,使用隐私面单只是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举措之一,此外还需要全面夯实快递企业信息安全防护基础,并加强对涉邮政快递领域有关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只有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才能给予用户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让老百姓收寄快递更安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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