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_湾区律师网

·新疆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2022-12-14 09:39:33  浏览:1637  来源:法治网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认真参加网络学法考试,不合格的年底不得评优。”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认真参加网络学法考试,不合格的年底不得评优。”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及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新疆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意见》指出,要以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重点,坚持覆盖共性、突出个性,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强化考核、提质增效,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实现培育法治信仰和践行法治精神的相互促进;做学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促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该《意见》适用于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地(州、市)、县(市、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意见》要求,按照分行业、分领域的要求,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牵头精细化编制与本部门(单位)本系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全区各工作领域都形成与部门(单位)职责相适应、与学法需求相呼应的“个性学法清单”。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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