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婕 为充分发挥公证工作指导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开展,10月27日,司法部发布“李某、孙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案”“李某、温某及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提存协议公证案”两个案例,向社会展示公证制度优势特点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为公证法律服务提供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集中在农村房屋买卖、服务涉抵押房产转让事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维护金融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充分体现了公证利企便民、保障大局、专业高效、疏减诉源等优势特点,也体现了公证在服务不动产转让及金融安全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和指导性。在李某、孙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案中,对农村房屋交易主体必须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等议事组织决议这两个关键点的把握,保障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履行,满足了农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迫切生活需求。在李某、温某及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提存协议公证案中,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委托、提存等公证服务的有机融合,为希望债权得到快速安全清偿的金融机构、担心偿债后短期生活保障无着落的借款人、对担保物有购买意向的购房人各方,提供了专业高效的系统解决方案,颇具指导意义。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公证员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的职能优势,服务群众、服务大局,通过线上线下日常案件办理工作及提供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等服务创新,极大满足了社会需求,有效预防了可能产生的各类纠纷和诉讼,筑牢了维护社会诚信的“第一道防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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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