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延长《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_湾区律师网

·文旅部:延长《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

2022-10-13 09:41:03  浏览:1256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记者10月12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鉴于2022年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结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情况,文旅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记者10月12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鉴于2022年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结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情况,文旅部经研究决定,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缓冲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2021年,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网络表演秩序,文旅部印发了《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同时,明确《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的18个月缓冲期内取得经营资质,缓冲期内无经营资质不视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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