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偷拍要从源头抓起_湾区律师网

整治偷拍要从源头抓起

2022-07-19 08:51:49  浏览:1338  来源:法制网
□ 关注·“百日行动”□ 马树娟近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

□ 关注·“百日行动”

□ 马树娟

近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断源”行动和打击偷拍偷窥“扫雷”行动。截至目前,共侦破案件140余起,打掉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40余个,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及零部件10万余件。

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摄像头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应用,对提升安防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却用其干起了违法勾当:有人将摄像头安装在打火机等生活用品内制作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有人在宾馆房间、卫生间等场所安装摄像头偷拍他人隐私,有人非法破解、控制他人摄像头并出售访问权限,还有人在网上将各类偷拍视频分门别类出售……从前端“技术研发”、生产组装,到后端销售,再到利用网络售卖不雅视频,偷拍已形成一条分工明确且密切配合的黑产链条。

这些不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公民隐私,而且还会滋生敲诈勒索、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老百姓安全感。偷拍现象之所以多发频发,除了一些人的偷窥心理作祟外,还在于偷拍设备比较容易获取。因此,遏制偷拍乱象,既要在后端形成多部门治理合力,也要对整个产业链条进行溯源打击治理。此次“断源”行动和“扫雷”行动不仅聚焦后端的偷拍偷窥违法行为,还全力追溯非法偷拍器材的生产来源,打击非法生产窝点和器材组装窝点,从源头上阻止非法器材流入市场。这种全链条打击整治偷拍黑产的思路和行动,必将有力震慑偷拍黑产从业者。

摄像头是安防利器,不是泄露隐私的黑洞,更不是可以肆意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的“生意”。对于偷拍偷窥违法犯罪,只有全面升级治理手段,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形成不敢生产偷拍设备的强有力震慑、不能偷拍的严密法律约束、不想偷拍的思想自觉,才能有效斩断偷拍违法犯罪的“黑手”,切实守护好群众安全感。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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