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检查_湾区律师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检查

2022-07-16 14:57:24  浏览:1423  来源:法治网
本报南京7月15日电 记者蒲晓磊 7月11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

本报南京7月15日电 记者蒲晓磊 7月11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吉炳轩强调,乡村振兴,民之所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最大的事情。农业丰,百业兴;农村安,国家宁;农民富,世泰平。乡村振兴意义重大,要依法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和保障相关工作的落实。

检查组先后到淮安、宿迁、扬州、南京等地开展检查。15日下午,检查组听取了江苏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情况汇报。吉炳轩说,江苏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都抓得很紧、很实、很有成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要对照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上水平、上档次,创造新鲜经验,提供示范借鉴。

吉炳轩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涉及经济、文化、环境等多个方面,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缺一不可。但在具体的工作步骤或阶段性的任务上,则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突出重点和抓住关键,进行突破。

吉炳轩表示,依法促进乡村振兴,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做好很多工作,但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人民吃饱饭、吃好饭仍是头等大事,必须首先抓好。同时,要下力气抓好农村产业。实现农业产业化是建设农业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民富裕步伐的重要支撑。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只有产业的兴起和兴旺,才能让农民就近增收致富,让乡村留得住人并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吉炳轩强调,依法促进乡村振兴,还要坚持不断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生产力有更大发展;要坚决守住绿水青山,保障国家食品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要科学推进乡村建设,在建设美丽乡村同时发展农村产业;要始终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使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有很大的提高。

吉炳轩特别强调,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来开展工作,下力气解决广大农民最为关注、最为急迫的问题。要切实尊重农民的权利,保障广大农民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依法确保农民群众当家作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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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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