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2020年6月30日,周某与张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张某为周某所有的网店刷单,本金由周某支付,刷单费用为15元/单。周某给张某的运作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张某操作店铺产生的业绩利润超出周某所投入成本的,张某无需承担费用投入。超出规定时间未完成的,张某退还周某已支付刷单本金及刷单费用。
协议签订后,周某支付了刷单本金305608元,张某使用其中的163311.37元用于刷单,剩余142296.63元未使用亦未归还周某。此外,周某还另支付用于买家秀爆款刷单费用45800元及抢购刷单费用18000元,张某均未履行。后双方终止合作,张某未按约定退还相关费用,周某经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其诉至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张某立即归还欠款206096.63元及利息。后经法院合法传唤,张某未到庭亦未提供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该协议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该协议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据此,法院支持周某的诉请,一审判决张某归还周某206096.63元及该款自2020年9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法官庭后表示,网购现已成为年轻人首选的购物方式,而大多数人在网购时往往要通过网店的销量及评价来作出选择。本案中,周某为了提高其店铺的销量及好评,与张某签订了刷单合作协议,但刷单行为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以及其他类似产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交易秩序,刷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相关协议均属无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并不因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而当然丧失其在民事案件中的证明力
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并不因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而当然丧失其在民事案件中的证明力 ——(2022)最高法知民终947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植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