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范天娇 实习生汪涛
张某是安徽省蚌埠市某医院的职工,2018年,他准备参加当年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是张某自认为备考不充分,无法通过这次的考试。于是他找到了硕士研究生毕业、正在蚌埠市某高校任教的朋友刘某,希望刘某能够替自己去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起初刘某拒绝了张某的请求,但张某依旧坚持让刘某替考,并多次上门说服刘某帮助自己。碍于朋友面子,刘某答应了张某的替考请求。
2018年8月25日,考试当天早上,张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等交给刘某,随后刘某进入了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第四小学的考场,代替张某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开始时,监考老师并没有发现刘某是替考考生,但是当核对证件时,监考老师发现刘某与证件上的照片差异较大,于是上报了考点考务组。此时,眼看已经掩藏不住的刘某主动说出了自己替考的事实,随后刘某被交给公安机关。刘某落网后,张某也向公安机关投案。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和刘某在明知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依旧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发生了替考行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刘某归案后也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对两人从轻处罚。2019年10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因犯代替考试罪,张某被判处管制1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刘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同时提起侵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时重复起诉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同时提起侵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时重复起诉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2023)最高法知民终240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