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因发泄不满情绪驾车撞人案宣判,法院认定谭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某经济损失20余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6月的一天,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到一工地搅拌站,以之前的纠纷未得到解决为由进行阻工,与正在现场施工的王某、李某等人发生争执,在村民的劝解下,谭某驾车离开了工地。当他开车行驶到碎石路平缓路段时,与之前发生过争执的李某相遇,因不满李某的言行,遂驾车将李某撞倒在地;继续前行至某三岔路口路段时,看到王某走在前面,于是又驾车撞向王某。
事后,谭某驾车逃回家中,欲服农药自杀时被村民劝止,后谭某主动投案自首。经司法鉴定,被害人王某重伤一处和轻伤四处,另一被害人李某轻微伤。
承办检察官认为,谭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为发泄不满情绪而故意驾车撞击他人,致一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蒋长顺 郭俊友)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浙江公布商业秘密违法六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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