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工业废甲醇添加自来水稀释,制成“生物油”,专供一些食堂和饭店做燃料。经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14日,姚某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涉“生物油”燃烧时火焰大、热度高,每升仅售2至3元,只要安装专门灶具就能使用,因此受到不少饭店业主欢迎。2020年7月,如东警方接到举报,称如东县掘港镇某村一村民家中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甲醇。民警赶往该村民家中,现场查获甲醇4桶(总重量近4吨),并在路口截获正在运送销售甲醇的犯罪嫌疑人姚某。
经查,2017年以来,姚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一家专门收购危险化学品的公司购得工业废甲醇,然后添加自来水进行稀释制成“生物油”,向镇区内多家单位食堂和小餐馆销售,金额近50万元,非法获利10余万元。
经鉴定,姚某销售的“生物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承办检察官介绍,姚某没有任何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专业知识,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格,其长期向多家单位食堂、小餐馆出售甲醇燃料,使用自己的普通货车运输甲醇,在自己家中储存甲醇等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管理秩序,牟取了非法利益,也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王莹)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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