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马维博 通讯员孙久扩为有效打击毒品原植物种植,彻底铲除毒品隐患根源,近日,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和踏查工作。禁毒大队、麻里派出所组成10余人联合踏查组,在麻里乡前杨庄、王庄村开展拉网式踏查,对偏僻闲置的房屋院落逐户排查。在此次踏查中,共查处2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抓获违法行为人2名,并分别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民警通过走村入户宣传,向村民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20余份。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达州治安防控“两降两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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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
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2013)参阅案例59号 【裁判摘要】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主张被诉侵权产...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张宏彬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开滦集团公司针对第三人张宏彬申请注册的第5667073号“开滦”商标,以诉争商标侵犯其“开滦”企业字号权、张宏彬具有恶意抢注行为且未实际使用诉争商标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认为,开滦集团公司提供的证据未涉及美容院、公共卫生浴服务,不能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开滦集团公司将“开滦”作为商号或商标使用在诉争商标指定的美容院、公共卫生浴服务或与之类似的服务上并具有一定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