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据了解,这是自2021年画眉鸟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后,泸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例危害画眉鸟案件。
经查,2017年至2021年9月案发,明某通过他人赠与、猎捕、购买等方式得到11只画眉鸟,准备出售获取非法利益。2021年3月的一天,明某在龙马潭区以每只50元的价格贩卖了3只画眉鸟,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了另外8只画眉鸟。经鉴定,涉案画眉鸟每只价值5000元。目前,涉案画眉鸟已由公安机关放生。
(兰平 吴雪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挪用公款还债 无力偿还被诉
下一篇:帮男友套现毒资 涉嫌洗钱被批捕
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
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2013)参阅案例59号 【裁判摘要】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主张被诉侵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