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经商亏空的儿子补上窟窿,80岁老汉谎称有关系能“捞人”,诈骗35万元。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费35万元。
林某今年80岁,其子在广西南宁经商但长期处于亏钱状态。为此,林某日夜烦恼。
2017年5月,王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生病。王某的妻子梁某四处打听,企图找人疏通关系,将王某“捞出来”。林某得知后觉得这是挣钱的好机会,不能错过。联系上梁某后,林某自称认识县领导,手握多方人脉,曾帮助别人从监狱里“捞人”,还信誓旦旦地向梁某保证这件事包在他身上。梁某听信了林某的话,便托他疏通关系。
几天后,林某称事情进展顺利,已经与公安机关领导沟通好,但是需要几十万元打点打点。梁某对林某的话深信不疑,便将凑到的35万元交给林某。许久过后,王某还没有从看守所出来。梁某多次追问,林某又称钱已花光,35万元只能帮王某抹去涉黑的罪名,还要再给150万元才能放人。由于数额太大,梁某拒绝了。不久后,林某又称要10万元请人吃饭疏通关系,再次遭到梁某拒绝。
眼见已到2019年底,王某已被法院判决,可林某仍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当梁某及其亲人追问时,林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推托。梁某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叫林某还钱,可林某称钱已帮王某“疏通关系”用完了。梁某觉得被骗了,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林某并没有拿钱去“疏通关系”,而是将35万元一次性转入其妻子的银行账户,随后将其中的27.9万元转给其子。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社会危害性较大,遂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黄宝仪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请将线索移送到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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